报考数学系、天文与空间科学学院、大气科学学院的考生,请按我校关于试行“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生的相关通知寄送报名材料。报考其他院系的考生,请按以下安排递交报考材料。
南京本地的考生,请于2013年1月10日至12日到南京大学鼓楼校区递交报考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发放准考证;外地考生请于2013年3月14日至15日到南京大学鼓楼校区递交报考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发放准考证。接收材料的具体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接收材料的具体地点为南京大学鼓楼校区费彝民楼B座二楼立言厅。
所需提交的材料报考:
1.《南京大学2013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确认签名)。
2.考生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
3.两份《专家推荐书》(分别请两名具有教授(或相当)以上职称的专家推荐)。
4.考生根据各自情况提交以下材料:
(1)已获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交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一律用A4纸复印);
(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提交培养单位研究生院(部、处)盖章的《应届毕业硕士生证明》(含学生证复印件);
(3)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交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及一篇第一作者核心期刊代表作复印件(含期刊封面复印件);
(4)凡在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须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5)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须同时提交一份由当地省教育厅民教处盖章的《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原件。
(6)南京大学教职员工报考博士生必须提交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5.其他评价材料:硕士阶段的成绩单、公开发表(出版)的论文(专著)、科研成果证明书、学习(工作)中的获奖证书、硕士论文、自我评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