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以下简称学位中心)组织开展的学科评估,是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颁布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的学科划分,对具有研究生培养和学位授予资格的一级学科进行的整体水平评估。
此次学科评估历时一年,按照自愿申请参评的原则,采用客观评价与主观评价相结合的方式,所需数据由相关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公布的公共数据和参评单位报送的材料构成。通过对相关数据的公示、核查,同时还邀请了学科专家、政府部门及企业界人士进行主观评价,在此基础上形成最终评价结果。
公布评估结果旨在为参评单位了解学科现状、促进学科内涵建设、提高研究生培养和学位授予质量提供客观信息;为学生选报学科、专业提供参考;同时,也便于社会各界了解有关学校和科研机构学科建设状况。
此次评估结果于2013年初公布,此前2009年和2004年各出过一次评估结果。
本一级学科中,全国具有“博士一级”授权的高校共21所 ,本次有21所参评;还有部分具有“博士二级”授权和硕士授权的高校参加了评估; 参评高校共计35所。以下得分相同的高校按学校代码顺序排列。

学校代码

学校名称

学科整体水平得分

10001

北京大学

95

10183

吉林大学

85

10422

山东大学

82

10697

西北大学

82

10610

四川大学

79

10284

南京大学

78

10055

南开大学

76

10459

郑州大学

76

10558

中山大学

76

10246

复旦大学

74

10384

厦门大学

74

10486

武汉大学

74

10094

河北师范大学

71

10335

浙江大学

71

10637

重庆师范大学

71

10002

中国人民大学

70

10027

北京师范大学

70

10028

首都师范大学

70

10108

山西大学

70

10319

南京师范大学

70

10357

安徽大学

70

10475

河南大学

70

11417

北京联合大学

70

10532

湖南大学

68

10638

西华师范大学

68

10065

天津师范大学

66

10165

辽宁师范大学

66

10200

东北师范大学

66

10394

福建师范大学

66

10718

陕西师范大学

66

10730

兰州大学

66

10075

河北大学

65

10140

辽宁大学

65

10320

江苏师范大学

65

10736

西北师范大学

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