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京大学关于研究生学位申请和论文答辩的有关条例,结合外国语学院的实际情况,现对我院博士生学位论文的答辩程序等作如下规定:
一、博士生按培养计划修完规定课程,通过中期考核,完成学位论文的撰写,可向导师和所在专业申请论文预答辩。
二、指导教师若同意论文预答辩,应写出详细的学术评语,并与所在专业有关负责人协商安排预答辩。指导教师若不同意论文预答辩,应向研究生说明论文存在的问题,提出修改意见,并给出修改期限。
三、所在专业根据博士生本人申请及指导教师的推荐,安排博士生论文预答辩并指定答辩秘书。参加博士论文预答辩的专家(副教授及以上职称)应不少于五人。预答辩时博士生就学位论文的选题、论点、论证、资料、创新等各方面向预答辩专家组作详细的报告,听取意见。预答辩专家组应慎重考虑论文学术水平和预答辩情况,提出论文修改意见,并作出是否同意论文答辩的决定。
四、预答辩专家组根据论文具体情况,可作出“经修改后通过论文预答辩”的决定,修改时间分为一个月、三个月、六个月。博士生根据预答辩专家组意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论文的修改。修改后的论文,经导师及预答辩专家组指定审阅人签字同意后方可申请论文正式答辩。
五、博士学位论文答辩与预答辩的时间间隔一般不得少于一个月。
六、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前,应聘请五位与论文有关学科的具有正高职称的专家评阅论文,其中博士生导师至少三人、校外专家至少两人。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与论文有关学科的具有正高职称的五位专家组成,其中博士生导师至少有三人,外单位的专家至少有两人,导师不参加答辩委员会。博士论文评阅人和答辩委员会的名单,由导师与所在专业有关负责人共同协商后提出人选,经院分管研究生工作院长批准,报院研究生教务室和校学位办公室备案。
七、答辩秘书将博士生的培养计划、课程学习成绩单、预答辩记录、论文评阅人名单及答辩委员会名单报送院研究生教务室和校学位办公室,并领取学位申请材料。博士生本人填写南京大学研究生学位申请书后,提交指导教师和所在专业相关负责人签署意见。
八、学位论文的送审应由答辩秘书负责,不得由研究生本人经手。博士学位论文的专家评阅时间一般不得少于二十天。论文评阅人应对论文写出详细学术评语,并对论文可否提交答辩以及是否达到申请学位的学术水平提出意见。
九、论文答辩的组织接待工作由答辩委员会秘书负责。博士生论文答辩应提前一周在研究生院网页和院主页研究生教务栏内公示。论文答辩应以公开方式举行,答辩秘书应对答辩过程及答辩委员会决议作详细记录。
十、博士生学位论文答辩的程序如下:
(1)答辩委员会主席向答辩秘书了解论文指导教师和评阅人对论文的评语,与答辩委员会成员交流对论文的评价,商定答辩规则;
(2)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答辩开始;
(3)博士生导师简要介绍博士学位申请人的平时表现、课程学习和论文工作等情况;
(4)答辩博士生陈述论文的选题思路、写作过程、主要观点、论证方法等(约30分钟);
(5)答辩委员会提问,博士生答辩;
(6)休会,答辩委员会讨论论文和答辩情况,通过对论文和答辩的评价,并以不记名的投票方式表决论文是否通过(指达到毕业水平)和是否建议授予学位,作出决议;答辩委员会根据论文水平按A、B、C三个等级评分,填在《表决票》有关栏目中;决议经全体委员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同意,方可通过;
(7)答辩委员会填写《外国语学院博士生优秀学位论文推荐表》,就是否同意推荐为学校或院系优秀学位论文等,进行无记名投票;
(8)复会,主席宣布答辩委员会对论文和答辩的评价、对论文是否通过和是否建议授予学位的决议。
十一、答辩秘书将答辩委员会对论文和答辩的评价、表决结果、授予学位决议等填入申请人的《学位申请书》(一式两份),并请答辩委员会主席签字。
十二、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根据论文的具体情况,可作出“经过修改后通过”的决议,修改时间分为一个月、三个月、六个月。修改后的论文,一般经答辩委员会指定的审阅人签字后,交送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评审;必要时也可组织答辩委员会复议,复议通过后再送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评审。审阅人一般情况下是答辩委员会的成员。
十三、博士生通过论文答辩后,应参照论文评阅人和答辩委员会的意见,对博士论文作进一步的修改润色,并经导师签字认可后定稿。答辩秘书填好《学位申请书》中的答辩记录,连同申请人的其他有关材料(包括学位论文中文摘要;导师和评阅人对论文的评阅意见;博士学位同行专家综合评阅意见;论文答辩记录及表决票等)交送院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评审。
十四、为促进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的提高,江苏省学位办每年对各培养单位当年博士学位申请人的学位论文进行抽检,被抽中博士生的学位论文由省学位办安排双盲评议。博士生本人要高度重视学位论文的质量,指导教师在博士生学位论文的选题、写作、定稿等各个环节要严格把关。抽检名单公布后,被抽中的博士生有责任和义务配合学校和院系做好相关工作。
十五、由论文答辩委员会无记名投票的《外国语学院博士生优秀学位论文推荐表》,是推荐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重要依据。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将从中择优推荐申报南京大学优秀博士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