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外国语学院优秀硕/博士学位论文在每年的三月、六月、九月、十二月各评选一次,名额占当年毕业生总数的百分之二十左右。
2、申报办法: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由指导教师推荐,所在系同意后,报送院研究生教务室。
3、外国语学院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的评选标准:
   A)论文选题应有一定的理论或现实意义。
   B)论文对本选题及相关领域的研究状况应有较为全面的综述与总结。
   C) 论文应能反应出作者较为扎实的专业和理论基础。
   D)论文在理论、方法或视角上应有一定的创新。
   E)论文应论点新颖,论据充分,论证严密,结构严谨,文字表达准确流畅,符合学术规范。
4、答辩委员会填写的“外国语学院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推荐表”,以及论文作者在校期间的科研成果,将作为评选的重要参考。
5、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学位论文质量、导师和专业推荐意见、答辩委员会推荐意见、专家评阅意见、科研成果等,评选出外国语学院优秀硕/博士学位论文。
5、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将向入选者颁发南京大学外国语学院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证书。
6、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将从入选者中择优推荐申报南京大学和江苏省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