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说明常年有效

  一、档案寄送地址

  地址: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道163号南京大学仙林校区电子楼208室孔老师收

  电话:025-89681257

  邮编:210023

  寄送方式:邮政EMS或机要

  收件单位:南京大学电子学院研工办

  二、党(团)组织关系

  江苏省的党员须从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中办理组织关系转入;外省和部队的党员必须持区县一级以上党组织开具的介绍信,介绍信抬头为中共江苏省委教育工委组织处,接受单位为南京大学电子学院。该介绍信须在9月份报到时直接交到学院。

  团员必须持乡级以上团组织(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的介绍信,报到时交到学院。

  定向就业的研究生,若能够在原单位参加组织生活者,组织关系可以不转入学校。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的研究生党团关系转入南京大学。

  身份证,党、团员介绍信与入学通知书上的姓名每个字要完全一致,所有的证件均不得涂改,否则不予报到。

  三、户口迁移

  定向就业的研究生不转户口(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非在职研究生除外)。

  非定向研究生户口是否迁入学校自行决定。若愿意迁入学校,入学报到后提供以下材料:户口迁移证、录取通知书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寸照片一张。新生户口落户周期较长,落户期间无法办理任何与户籍相关的事宜。

  户口迁移证内容需打印清楚,迁往地址一栏必须是“江苏省南京市南京大学”,并加盖派出所户口专用章。户口迁移证与录取通知书上的姓名要求一致。户口迁移证上的“公民身份证件编号”和身份证上的“公民身份号码”须一致。户口迁移证上的“出生地”、“籍贯”一栏应详细到具体的“某省某市(或县)”,内容不全的需退回更改。户口迁移证上的内容不得涂改,否则不予办理迁入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