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培养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需要的、掌握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基本原理、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备严谨科学态度和优良学风,适应面向二十一世纪的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地球化学专业人才。

  1.硕士学位

  掌握地球化学的系统理论知识和基本实验技能,了解本学科领域的研究动态,基本上能独立开展与本学科有关的研究和教学工作。学位论文应具有一定的创新性或应用前景。

  2.博士学位

  博士学位获得者应系统掌握地球化学的基本理论,具有宽广和坚实的基础和基本实验操作技术,了解本学科的发展历史、现状和最新动态,能独立承担与本学科有关的研究课题及教学工作。学位论文要求具有重要的学术意义或应用价值,并具有一定的创新性。论文在深度和广度两方面均需达到相应的要求。

  二、研究方向

  地球化学是研究地球及宇宙中的化学成分、化学元素和同位素在地球(宇宙)中的分布、分配、共生组合、迁移、富集的运动形式和变化过程的学科。本专业的研究方向:(1)元素地球化学(2)矿床地球化学(3)环境地球化学(4)实验地球化学(5)油气地球化学(6)有机地球化学(7)生物地球化学(8)宇宙化学

  三、招生对象

  1.硕士研究生:应届本科毕业生和已获学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均可报考。

  2.博连读生:已入学的硕士研究生在入学后的两年内完成学位课程学习,于第四学期进行中期考核,合格者经校研究生院审核批准即可直接转为博士生。

  3.博士研究生:应届硕士毕业生、已获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和已获学士学位并有高级技术职称者均可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