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入学考试成绩已经经过严格的判分、核分、登分、复核、抽样检查、比对分析等环节。教育部及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规定:考生不得查阅答卷。考生如对评卷结果确有异议,可在省级招办规定的时间内,向招生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查同意后,省级招办及招生单位组织专门人员认真复查(有没漏判,有没漏加分,有没加错分,有没登错分)。逾期不再受理。

对考试成绩确有异议、必须复核答卷的考生,请于3月12日下午5点以前,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携带准考证原件(或复印件)、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下载的《南京大学成绩复核申请表》及《南京大学2008年报考硕士生信息表及成绩单》来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登记,不接受电话或传真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