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团)组织关系
  江苏省的党员必须持县、市以上地方党委介绍信,介绍信抬头为南京大学党委组织部,接收单位为南京大学XXX院(系);外省和部队的党员必须持县(团)以上地方党委介绍信,介绍信抬头为中共江苏省委教育工委组织处,接受单位为南京大学XXX院(系)。该介绍信须在9月份报到时直接交到录取的院(系)党委或总支,由各院(系)的党委或总支集中到组织部接转。
  团员必须持乡级以上团组织(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的介绍信,直接交到录取院(系)的团总支接转。
  定向就业的研究生,若能够在原单位参加组织生活者,组织关系可以不转入学校。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的硕士生,党团关系第一年转入培训学校,第二年转入南京大学(达到 南京大学普通计划复试分数线和复试录取要求的直接将党团关系转入南京大学)。
身份证,党、团员介绍信与入学通知书上的姓名每个字要完全一致,所有的证件均不得涂改,否则,不予报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