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办法
1、各院系录取总规模的计算包括拟录取的硕博连读、直接攻博和普通招考人数。原则上全脱产学习的考生录取为非定向(档案转入我校,毕业后通过双向选择的方式就业),边工作边读书的在职人员录取为定向培养(档案仍在原单位,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教育博士亦为定向培养(档案仍在原单位,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
2、各院系要结合我校培养机制改革方案、院系的学科发展情况、导师的科研条件和指导力量等因素,合理分配招生名额,向指导能力强、科研经费充足、国家级课题多的导师倾斜,无科研经费保证的导师原则上不得招生。
3、每位导师须用同一标准综合衡量考生的业务水平和能力,确定拟录取名单,并负责面对上线未录取考生的质询做出解释。初试、复试和同等学力考生业务课加试成绩,考生的科研能力、综合素质、是否有能力和条件在规定年限内完成博士学业和论文等因素均是录取与否的重要依据。
4、考生申请破格的条件:
(1)业务能力和科研水平突出、科研成果明显;
(2)所报考导师没有其他的上线合格生源;
(3)仅一门单科不超过5分;
(4)已获硕士学位或应届硕士毕业生(入学前须获得硕士学位)。
申请破格的考生要在2015年4月22日之前向报考院系提供相关的申请材料(尤其是科研成果)(附件1:南京大学2015年拟破格录取博士生申请表(1份);附件2:南京大学2015年拟破格录取博士生专家推荐信(2份))。破格申请名单由院(系)汇总、审核,经研究生院核准,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决定是否破格录取。
5、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及对口支援西部计划的名额为国家直接下达的限定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录取汉族考生人数不能超过当年招生计划的10%。为了避免以上专项计划考生报考导师相对集中,确保培养质量,报考导师以上计划的合格考生超过1人时,每位导师限招1人,其他合格考生不再转其他导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