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学院由院长、党委书记、副院长、党委副书记及社会学、心理学、社会工作与社会政策三系主任和社会人类学研究所所长组成院务委员会,拟定学院发展计划,决定学院的重大决策;社会学院另设有由学院领导和各系所教授组成的学术委员会、学位委员会、教学委员会和评聘委员会,分别受理相关的学术、学位、教学以及岗位评聘工作。
   南京大学社会学院现下属三系一所,分别为:社会学系、心理学系、社会工作与社会政策系、社会人类学研究所。除了这四个作为行政建制的系所以外,另设有河仁社会慈善学院、城市科学研究院、当代中国研究中心、社会心理学研究所、中日社会政策与社会福利研究所,以及国际市场调查所等科研机构,以及社会工作专业硕士教育中心(MSW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