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迁移
  定向就业的研究生不转户口(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非在职研究生除外)。
  非定向研究生户口是否迁入学校自行决定。若愿意迁入学校,入学报到时须凭录取通知书、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二代证须复印反面)、一寸照片一张(报户口时用)办理户口迁入手续,过时概不受理。新生户口落户周期较长,落户期间无法办理任何与户籍相关的事宜。
户口迁移证内容需打印清楚,迁往地址一栏必须是“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汉口路22号南京大学”,并加盖派出所户口专用章。户口迁移证与录取通知书上的姓名要求一致。户口迁移证上的“公民身份证件编号”和身份证上的“公民身份号码”须一致。户口迁移证上的“出生地”、“籍贯”一栏应详细到具体的“某省某市(或县)”,内容不全的需退回更改。户口迁移证上的内容不得涂改,否则不予办理迁入手续。